我猛的把手上的东西甩在地上。
心抑制不住的狂跳,过了一会儿,我开了灯,一有光就没刚才那么害怕了,我走到那东西跟前,拣起那张脸皮,把它轻轻放在桌子上。
展平摊开,我心里一动,伸手捏了一下,这东西质地很软,但又不是塑料制品,因为不韧,有几处边缘的地方已经撕开了。
我看不太清楚,索性把台灯也搬过来。
这张脸皮上面布满了汗毛孔,斑点,皱纹,胡渣,甚至还有一些微小的伤疤。
市面上卖的那种吓人用的恶作剧面具。
不及这东西精细的万分之一。
平放在桌上的脸皮,我把它再次轻轻拿起来,走到衣柜镜子跟前。
我把这张薄薄人脸皮放在自己的脸上。
镜中人变得立体起来,不过眼睛鼻子是我自己的,看不太出来,而谁有这种肤色。
很熟,但就是一时想不出来。
普通贼何至于来带着这样一张精心准备的画皮来偷东西。
老头子这里,有心来的,从来都不是小人物。
我把那脸皮用一块布裹起来,塞进小柜。
地上有几个湿的脚印,已经踩乱,看不出什么头绪。
我想,我大概知道他们要找的东西在哪里。
探身到床下,伸直了胳膊,指尖刚够触到砖缝,果然是有什么。
放在那里他们一时也找不到。
我暂时不不想招惹他们,知道了也当是不知道。
两天以后,我收到一封信。
信上邀请金先生到离沈北街不远的品茗茶馆。
这信有点意思,牛皮纸信封比一般信封要厚实,但是信纸很薄,好像是那种南方产的纸。
信是用毛笔写的,字体方方正正,看着很规矩。
邮戳日期是上上个月,没有落款,也没说什么时候去,没说去那干什么,什么也没有。
我不知道‘金先生’是指老头子还是我。
邀请别人总该写上日期吧。
我没有理会,而信,过了两天有来一封。
再过两天有来一封。
和头一封完全一样。
信隔天一封,我问过小邮递员为什么邮戳是上上个月的信今天才到,小邮递员说他不知道。
发信的人正平心静气的等着金先生,金先生不去,也不着急。
没过几天变成了一天一封。
北北下午放学,我看见他的书包上有道巴掌大小的口子。
他不记得是在什么地方挂的,割口整齐是因为锋利。
限度范围之内的骚扰。
我确信金先生是我。
于是我转天下午去了品茗茶馆,事先准备了一份小见面礼,那张脸皮。
走进茶馆,闻到很干燥的气味,还有一些花草茶很馥郁的味道,茶馆是封闭式的,一格格的阁间不是整齐排列,布局很有意思,每个方向的视线都被中断在某处,有种让人迷路出不来的嫌疑。
我让服务生带到靠窗的位置坐下,点了最便宜的茶,真巧了,虽然有几个建筑物当着,却刚好可以看到毓霖斋的小小牌匾。
我几时出门几时回来,都能知道的一清二楚。
坐了二个小时,加了4次水,没有什么人在等待我的出现,我站起身准备离开。
声音从身后传来:
“金先生,请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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